基建处工程项目现场代表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

一、工程项目现场代表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施工技术、工期、质量进行跟踪管理。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现场代表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二、现场代表必须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甲供材料合同以及与该工程有关专业分包合同和技术资料,工程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来往资料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三、现场代表必须经常对施工现场、作业面进行检查,检查施工质量、进度、现场管理、施工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出现的施工质量缺陷和问题应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决不姑息迁就。

 四、现场代表必须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认真监督检查,对材料质量,特别是主材质量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材料。

 五、工程施工必须严格遵照设计图纸,严控不必要的变更和签证。必要的变更签证应按照学校《基建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程序进行,列出事项清单并与投资计划科、审计等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签证要及时认真,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六、掌握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监督施工计划的执行;及时收集政府部门文件、通知和要求等影响工程进度的资料并存档。施工方不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或完成情况不及时的要及时向主管工程副处长和处长汇报。

 七、定期向主管工程副处长和处长汇报施工现场工程进展的阶段性工作及现场发生的施工问题。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方案和措施。

 八、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时召开工地例会、工程协调会,并按时参加会议,做好例会中业主方要配合的各项工作。现场代表召集的所负责项目有关事项会议,应要求参加人员签到并做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及时交办公室存档。自己不能解决的事项及时向主管工程副处长或处长汇报。

 九、各现场代表在科室的岗位职责仍要认真履行,现场代表与所在科室及其他科室要保持信息通畅、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

 十、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资料是否齐备,工程是否具备竣工条件,具体负责组织项目有关各方对工程进行验收。

 十一、完成处长或分管副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0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