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对我处主要领导职务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

     1218日,基建处召开全体大会,宣布校党委关于我处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校党委副书记石培哲、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尹朝辉、组织部干部科科长田贤国,基建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许洪春同志主持。

尹朝辉副部长宣读了校党委关于我处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任命许洪春同志为土木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基建处处长职务;任命李福恩同志为基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招标办副主任职务。

石培哲副书记指出,此次基建处主要领导职务调整是校党委根据上级有关选人用人导向文件精神,推动干部交流常态化,符合学校发展大局。许洪春同志在基建工作近十年,几乎历经学校东校区建设的全过程,为学校基本建设付出的心血和作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李福恩同志先后在土建学院、审计、资产管理(招标)等部门工作,业务能力强。福恩同志到基建处主持工作,履行处长工作职责,班子成员要团结协作,互相补台,把责任转化为工作动力,在其位谋好政,敢于担当,率先垂范,尽职尽责;要站位高远,眼光要远,工作要落到实处,遇到问题商量解决,成为团结和谐的有战斗力的集体,校党委期待基建工作再创新台阶。

随后,李福恩和许洪春分别做了表态发言,拥护党委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在新岗位上继续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会后校领导与基建处全体人员全影留念。